护理制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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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添加时间:2014年06月0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成都儿童专科医院
分级护理制度
应根据病情、医嘱执行护理级别,并在病人一览表上作相应标记(特级以红三角、一级兰三角标记、二、三级不作标记)。
(一)特级护理
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病人;各种复杂、疑难、新开展的大手术后需要重点观察的病人;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的病人等。
护理要求:
1. 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
2. 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随时准备抢救。
3. 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危重病人护理常规,保证监护仪使用中的有效性;实施护理操作安全性;呼吸机管路消毒灭菌的可靠性。
4. 制定护理计划,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5. 准确记录出入量,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书写及时、准确、客观、完整。
(二)一级护理
适用对象:重症、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生活大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病人。
护理要求:
1. 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 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常规,确保病人安全。
3. 制定护理计划,认真细致做好晨、晚间护理、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4. 按需准备急救器材、药品及物品,应急措施到位。
5. 根据病情做好护理记录。
(三)二级护理
适用对象: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生活部分自理的病人;老年、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的病人。
护理要求:
1. 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按常规为病人测量生命体征。
2. 按护理常规护理,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指导病人提高自护能力和康复训练。
3. 生活上给予必要协助,了解病人病情及心态变化,满足其身心需要。
4. 根据病情做好一般护理记录。
(四)三级护理
适用对象:各种疾病康复期、生活能自理的病人。
护理要求:
1. 按时巡视,按常规为病人测量生命体征。
2. 按护理常规护理,了解病人病情及心态变化,满足其身心需要。
3. 督促、指导病人进行自我护理,做好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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