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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儿童专科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添加时间:2020年07月28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一、项目概况:
1. 因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对“口腔科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院内磋商,特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供货商前来参加磋商。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2.1报名截止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0日下午16:00。
2.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两份(密封盖章),首次报价表1份(密封盖章),2次报价表1份(谈判后供应商需要2次报价的单位现场递交并加盖公章)。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028-86263062;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39号六楼院办公室。
2.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
2.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副本由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正本每页须加盖公章;
2.3.2供应商编制的文件在密封处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2.3.3装订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编制和复制,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使用抽杆夹和扣夹;
2.3.4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3.5 响应文件中请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
2.3.6响应文件内不涉及报价,响应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开封装;
3.本采购项目,有效供应商不满足三家,项目继续采购。
4.此次采购项目以完全满足响应文件要求后,有效供应商可进行二次报价,项目最终以评审专家的评分结果高分成交。
5.竞争性磋商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13:00,地点:成都儿童专科医院7楼会议室。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生产厂家资质: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④医疗器械注册证
⑤出厂检验报告
销售公司资质: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④生产企业给代理公司/或销售公司的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⑤公司法人授权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⑥专业口腔耗材销售公司
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约50万元/年。

四、商务要求(在技术应答表中响应,商务指标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1.供货响应:在急需采购物资的情况下应当在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一般情况下在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
2.付款方式:按每月实际用量×中标单价结算,甲方自收到乙方配送的耗材产品,验收合格入库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每月进行对账,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甲方按照财务制度60个工作日日内付清对账截止日前购入产品款项。  
3.产品资质:若配送资格涉及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配送资格涉及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配送资格涉及产品制造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制造商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非配送资格涉及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配送资格涉及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配送资格涉及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配送资格涉及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4.其他:凡属于高值耗材需提供阳光采购系统中的挂网流水号。本次项目配送资格涉及的产品是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中的产品,且产品价格是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上挂网采购价格,中标人以该系统截止上月末最低采购价格供货。
五、具体口腔科耗材清单请见附件1
六、部分格式请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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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口腔科耗材(附件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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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部分格式(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