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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儿童专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添加时间:2020年05月2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一、项目概况:
1. 因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对麻醉监护、同视机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2.1、报名截止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下午16:00。
2.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两份(密封盖章),首次报价表1份(密封盖章),2次报价表1份(谈判后供应商需要2次报价的单位现场递交并加盖公章)。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028-86263062;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39号六楼院办公室。
2.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
2.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副本由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正本每页须加盖公章;
2.3.2供应商编制的文件在密封处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2.3.3装订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编制和复制,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使用抽杆夹和扣夹;
2.3.4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3.5响应文件内不涉及报价,响应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开封装;
3.本采购项目,有效供应商不满足三家,项目继续采购。
4.此次采购项目以完全满足响应文件要求后,有效供应商可进行二次报价,项目最终以评审专家的评分结果高分成交。
3.竞争性磋商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3:00,地点:成都儿童专科医院7楼会议室。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提供复印件)
3、如果本次采购的设备国家实行生产许可审批制度,则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件复印件;如产品本身需要取得注册证或者需要经过强制认证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系人是代理人还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技术要求(在技术应答表中响应)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项限价(万元/台) 备注
01 麻醉深度监测仪 1 4 限国产、合资产品
02 同视机 1 5
 
01包:麻醉深度监测仪
(一)设备用途说明:
使麻醉医生精确地使用麻醉药,可使麻醉维持更为平稳,同时减少麻醉药的用量,避免由麻醉过量造成的术后并发症。同时减少麻醉药用量过少的风险,确保病人术中无知晓,术后无记忆。
(二)整套设备主要构成:
结构组成:产品由主机、软件、电源线和导联线组成。
供电及散热:220V 交流市电,与内置电源交替使用(内置电源 7.4V 4500Ah×2)。
(三)技术参数
1.CSI 指数(麻醉意识深度指数 (Cerebral State Index): 贯穿整个麻醉手术的全部过程,实时 监测和反映临床麻醉中手术病人的意识状态——镇静程度和麻醉深度。CSI 的范围为 0~100 (从无脑电信号~完全清醒)。
★2. CSI 计算时间最短: 传感器连接后,2~6s 内,实时计算 CSI 值,采集速度达 2000 次/秒, 与患者实际生理真实同步。
3.信号质量指数 SQI: 范围为 0~100,是指脑电波通过导联线传送到低噪声放大器时的信号稳 定度。
4. 肌电信号指数 EMG: 范围 0~100,显示肌电活动的总功率,反映患者对伤害性刺激的反应, 可间接反映患者的肌松程度。
5.同屏脑电波显示: 8 寸高亮液晶触摸屏,实时脑电波形及波形趋势显示。
6. 爆发抑制比 BS%:范围 0~100,在脑电图成等电位或波形成平线时提示,显示脑电图信号 在过去 30 秒的爆发抑制比。
7. CSI 趋势图: 实时意识镇静深度指数展示,同时展示 CSI 值的变化曲线图。显示整个麻醉过 程患者诱导,持续,恢复的意识镇静水平。
8. 病例演示功能: 仿真演示患者手术过程中 CSI、BIS%数据及波形变化状态。
9. 文字输入方式: 拼音输入或软键盘手写
10. 操作信息提示: 提示操作错误信息
★11.抗高频电刀干扰(当手术过程中使用高频电刀时,设备仍能准确采集病员的麻醉意识 深度指数);同时有效肌电过滤、抗公频干扰、抗肌电干扰。
12. 记忆 数据存储: 数据 10000 小时存储,含 USB 接口,可导出监测数据,供存档、分析 用。
★13 唯一能接入手术麻醉系统的麻醉深度监测设备,和手术麻醉系统之间网络传输和数据 交换( 含网络接口、具有动态 IP 设置)。
14.事件设置: 可设置记录当前手术状态,如诱导 Induction,插管 Intubation,手术 Surgery 等事件,并可对各手术状态进行标记。
15. 报警功能: 具有报警功能,可设置报警高限、低限
16. 时间/日期: 显示时间、日期。
17.配件要求: 使用专用的一次性使用无创脑电传感器,含集成采集芯片,保证高保真采集。 一次性使用无创脑电传感器具有独立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8. 单机软件升级:软件版本升级、具有功能拓展功能。
19. 诱发脑电灵敏度: ±400μV
20. 输入阻抗>50MΩ
21. # CSI 与更新: 0~100,6~42Hz,每秒更新。
22. 肌电信号指数: 0~100(对数的),滤波 75~85 Hz,每秒更新。
23. 脑电爆发抑制比(BS%): 0~100,滤波 2~42%,每秒更新。
24. 伪差排除: 自动
25. 安全等级: 内部供电/Ⅰ类,BF 型。
26. 输入功率: ≤50VA
27. 显示: 8 寸液晶屏,中英文界面显示,中英文触摸屏操作界面。
★28.导联线: 导联线采用 9 芯双屏蔽导联,抗干扰效果好,传输稳定。前端采集连接器,设 计合理、结构紧密,保证数据读取顺畅,使用寿命>5000 插拔次数。末端使用军用航空插 头,能有效保证脑电信号采集、传输质量。
29. 导联状态提示:提示问题原因及处理方法。
30. 整体一体式机.
 
02包:同视机
(一)设备用途说明:
选用不同角度的同时视、融象视、立体视及后象画片,通过检查、测量和训练,使患者双眼视觉功能(弱视、斜视、立体现)得到矫正
(二)整套设备主要构成:
·备有一对海丁格刷,20对视功能检查画片;
·光学系统采用半透半反式反光镜,方便医生观察眼位;
·照明采用的LED发光器,需照度均匀,发热低,寿命长;
·画片需使用寿命长,防断裂;
·闪烁装置采用手动、自动两种设计,各种闪烁方式任意选择,频率精确;★
·可选配定量测量立体视锐度(40″~1000″)的随机画片。
(三)技术参数
·倍率1.65x,视场≥56mm
·瞳距调节范围:≥45—75mm
·各镜筒独立横向转动:外转≥40°,内转≥40°;
·各镜筒独立纵向转动:仰角≥15°,俯角≥20°;
·视标扭动(旋向):顺时针范围≥20°,逆时针范围≥20°;
·两镜筒互锁状态下,在整个横向转动范围内两视标位置偏差:纵向±10°、横向±0.5°、旋向±10°; ★
·鄂托顶端至目镜中心的调节范围:75~125mm;
·视标上下移动范围:≥10△;
·额托架调节范围:上下调节25mm,前后调节40mm。
·闪烁装置:手动和自动两种;
  自动闪烁频率:30—300次/分,闪烁频率分10档可调
  自动闪烁明暗交替方式:一周期中:1/4亮 3/4灭
                        1/2亮 1/2灭
                        3/4亮 1/4灭
·画片照明亮度可调节;
·海丁格刷速度:可无级调速;   ★
·海丁格刷工作室的噪声:≤60dB;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在商务要求应答表中应答)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等由成交人承担)。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3.应提供的伴随服务:
  3.1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卖方按买方要求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买方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3.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免费技术培训,直至买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的各项功能
3.3设备制造商应在省内设有厂家直属的办事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中心,提供维修站名称及联系方式,售后维修应答迅速,不超过8小时及时到场提供技术服务。
3.4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卖方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如4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卖方维修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8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修理和更换零件,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3.5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信息和临床应用资料
3.6提供所投机型的全套详细彩页资料。
3.7技术要求提供的其它附加服务。
3.7.1提供常用备品备件的价格;并提供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中文,进口设备应 提供中英文说明书各一套以及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英文原件材料。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和3C认证证书,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主机:球管,高压发生器,机械结构等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制造)
3.8验收:
  3.8.1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3.8.2质保期内卖方应免费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
  3.8.3质保期后,卖方应向用户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3.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10培训方式:免费培训,具体培训日期和时间长短由双方商议决定。
4.整机免费保修期限≥1年,质保期内开机率≧95%(按365日/年计算),否则延长质保期1年。
5.提供终生维修服务,提供制造厂家原厂保修函或承诺书。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相对固定的维修联系人负责设备的维修事宜。
6.出现任何故障卖方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如4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卖方维修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8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修理和更换零件
7.质保期内故障由卖方免费更换零配件,不得收取维修费等一切费用。超过质保期的故障维修,零配件及维修费应在市场价的基础上给予8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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