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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儿童专科医院增设监控点位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添加时间:2019年09月09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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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儿童专科医院整体发展要求,我院拟增设监控系统点位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增设监控系统点位
2. 采购单位:成都儿童专科医院
3. 采购预算:3.1万元
4. 我院拟对监控系统升级,在原有的监控系统(海康威视)另增加22个点位,用于消防安全管理使用。本次供应商应根据预算配备监控系统设备,对表中设备型号必须完全满足,配备的所有监控设备需与我院原有系统兼容。
二、采购项目简介清单见下表。
序号 型号 数量 功能 备注
1 室内半球300万星光级1/2.7”CMOS ICR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最小照度 0.002 Lux @(F1.2,AGC ON),;镜头 4mm, 红外照射距离 20-30米 19个    
2 室内半球300万星光级1/2.7”CMOS ICR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最小照度 0.002 Lux @(F1.2,AGC ON),;镜头 4mm, 红外照射距离 20-32米带录音功能 3个 带录音功能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均包安装,如发现产品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2.所有产品的质保期不得低于2 年,在此期间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3.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是否提供备用配件等)。
4.质保期开始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次采购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修理、更换设备或部件及人工费用等等)由供应商承担。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免费更换同品牌、同样式新产品。在质保期外,供应商免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和产品上门维护服务,提供产品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际采购的数量作增减调整,供应商不得提出附加条件。
5.视频监控录像保存不少于90天,系统故障需24小时内消除。
6.供应商提供预算配备监控系统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单独密封)。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递交响应文件及报价表递交时间地点:请参与询价的单位携响应文件及报价表(响应文件、预算报价清单分别封装)于2019年9月11日15:00到成都儿童专科医院7楼会议室参与询价。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情况可继续采购活动。
五、询价地点:成都青羊区东城根上街39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儿童专科医院
人:李彦伟
联系电话:028-61318342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18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文件格式)
5.提供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见附件文件格式);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见附件文件格式)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成都儿童专科医院
2019年9月9日